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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1-09-16     来源: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秋季农机作业即将开始,广大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八禁止”,确保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禁止违规载人。

  严禁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载人;

  二、禁止无证驾驶。

  严禁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与驾驶证载明机型不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三、禁止使用假牌假证。

  严禁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和证书;

  四、禁止酒后药后作业。

  严禁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五、禁止带病作业。

  严禁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六、禁止非法拼装改装。

  严禁驾驶和使用非法拼装、改装,或改变出厂安全技术状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七、禁止操作不安全农机。

  严禁操作未按规定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

  八、禁止无牌无证行驶。

  严禁未取得行驶证和牌照而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

  违反以上规定,农业农村部门将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举报电话:0553-3850728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宣


原文链接:https://nync.wuhu.gov.cn/nyzx/bmyw/8296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