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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7 来源: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广州、南京市农垦管理部门:
为鼓励和支持农垦农场开展志书编纂工作,经中国农垦农场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报部领导审定,决定增补北京市南口农场有限公司、北京市南郊农场有限公司为第一批中国农垦农场志编纂农场。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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