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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通告(2025第027号)

发布时间:2025-10-16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 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6号),现就颁发黑龙江省2025年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事宜通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2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5年10月10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 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01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15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资格申请

  考试通过的考生,应于10月15日-31日期间,登录全国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考试通过的全日制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于当年8月1日-15日进行申请。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须下一年度 才能进行申请(具体时间见下一年度通告)。报考部分科目的, 单科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四、证书获取

  黑龙江省已全面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不再印发和补发纸质证书,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 号),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于11月24日后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同时下载 “龙易办 ”APP,按照提示注册个人账户,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姓名-我的证照,即可查看。

  五、有关说明

  1.原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含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

  2.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 。 资格授予年度可通过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 )-执业兽医与动物诊疗机构专栏-执 业兽医查询;或微信小程序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线验证 ”扫描证书二维码进行查询。

  3.往年获证人员如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请联系黑龙江考区办公室。

  联系人:阚立抒

  电话:0451-86383566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0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425/202510/c00_318802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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