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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1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负责水产重大关键技术、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水产养殖病害及疫情的检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渔用饲料、药物等投入品的科学技术指导,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渔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渔(农)民培训教育和渔业公共信息服务;指导渔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推广活动;负责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产品认证的技术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成立于1985年,正科级机构级别,增挂桂林市漓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站牌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隶属于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第二部分: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88019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65.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9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81万元,下降16.5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9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71万元,下降25.29%,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3名职工退休,并且2024年减少了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15.0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98万元,增长3745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户有新增项目,收到2024年广西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9.1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基本户项目已使用部分资金,但未使用完,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65.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6.4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81万元,下降16.5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16.3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项目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9.58万元,增长140.88%。主要原因是基本户新增2024年广西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3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离退休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残保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3名职工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类)11.16万元,主要用于支出离退休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残保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4.39万元,下降28.2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3名职工退休。

  4.农林水支出(类)91.2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32.17万元,下降26.0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3名职工退休,因此2024年公用经费额度减少。有项目已在2023年度实施完毕,2024年只增加一个基本户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类)8.24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4.30万元,下降34.29%。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3名职工退休。

  6.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8.7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基本户项目已使用部分资金,但未使用完,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0.9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71万元,下降25.29%。其中:基本支出136.94万元,项目支出3.99万元。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1.84万元,支出决算为14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23年广西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3名职工退休。2024年8月新增退休人员8人,由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入我单位。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3名职工退休。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6.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3名职工退休。2024年8月新增退休人员8人,由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入我单位。增加了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9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造成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8月新增退休人员8人,由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入我单位。有2人晋升职级,1人晋升职务。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3%,造成差异的原因是2023年有3名职工退休,因此2024年公用经费额度减少。有项目已在2023年度实施完毕,2024年只增加一个基本户项目。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42%,造成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8月新增退休人员8人,由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入我单位。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非必要不进行公务接待及会议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非必要不进行公务接待及会议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60万元,下降31.17%,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3名职工退休;2024年8月新增退休人员8人,由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入我单位;2024年有2人晋升职级,1人晋升职务。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41万元,下降42.17%,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3名职工退休;2024年8月新增退休人员8人,由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入我单位;2024年有2人晋升职级,1人晋升职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48.93万元,执行数140.9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2024年我们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制定下发1个文件,建立5个国家级骨干基地;推广稻田养鱼三种模式,推广小水体流水养鱼和陆基圆形池循环水养殖等现代设施渔业技术,推广大水面生态渔业增养殖技术;抽检草鱼样品2个,监测草鱼出血病等水生动物疫病,未发生疫病疫情。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0.9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0.52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5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2.53%。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用药减量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52万元,执行数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抽检草鱼样品4个,二是对桂林绿淼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全州万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全州鱼种场3家自治区级良种场每季度检测一次,三是推广用药减量技术模式3种,包括草鱼细菌性败血症疫苗免疫技术、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的诊断与综合防控技术、草鱼出血病的诊断与综合防控技术。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外来水生物种影响,疫病复杂,防治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与自治区和科研院所合作,研究发病原因,解决防治问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用药减量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这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0.5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抽检草鱼样品4个,对桂林绿淼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全州万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全州鱼种场3家自治区级良种场每季度检测一次,推广用药减量技术模式3种,包括草鱼细菌性败血症疫苗免疫技术、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的诊断与综合防控技术、草鱼出血病的诊断与综合防控技术。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260544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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