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5年天津市农产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确保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自9月份起,市农业执法总队执法四支队深入坑塘池边,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执法四支队坚持源头监管的原则,聚焦水产养殖环节,紧盯水产品集中上市前的关键节点,加大对水产品的抽检频次。对于抽检确认不合格产品,将及时督促属地依法立案查处,形成“抽检-处置”闭环监管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执法四支队已对我市涉农区水产养殖主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100余批次。
在开展监督抽查的同时,执法四支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现场讲解、以案释法等形式,向生产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规定,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记录和用药管理,不断增强守法意识,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
下一步,市农业执法总队执法四支队将持续深化“监督抽查+法治宣传”模式,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为市民营造放心、安心的水产品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