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正文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北京等5个省(直辖市)的10家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已通过评估,现予公布。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名单、地址等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评估的10家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相关信息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2月23日
上一篇: 《 关于促进奶牛肉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