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319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共有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的水产品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524元,相关养殖水产品106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其中,0宗案件涉嫌犯罪,已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 | 备注 |
1 | 夏天宇 | 青浦区徐泾镇金云村 | 罚没款4134元 |
2 | 胡秀明 | 金山区吕巷镇颜圩村 | 罚没款13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