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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7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7号公布2017年农业部令第8号修订)规定和相关管理要求,经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考核评审,现公告如下:
广灵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等6家单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批准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省级及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单位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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