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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禁渔期,非法捕捞你莫干!

发布时间:2024-04-0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河池市宜州区水域实施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禁渔期间禁止所有天然水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行为。

  禁渔期以来,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到各个乡镇农贸市场、渔船停靠点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禁渔时间,公布举报电话。

  

  图为工作人员在市场发放宣传资料

  为严厉打击电、炸、毒鱼等违法捕捞行为,让广大人民了解渔业法律法规,认识非法捕捞对江河渔业资源的危害,增强广大人民保护水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有效保护宜州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2024年3月21日,宜州区河长办、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庆远镇政府和怀远镇政府,在龙江河、中洲河联合开展渔政执法行动。

  

  图为渔政联合执法人员正在龙江河巡查

  

  图为渔政联合执法人员收缴电鱼设备

  

  图为渔政联合执法人员收缴违法网具

  

  图为渔政联合执法人员放生违法捕捞的渔获物

  目前,宜州区共悬挂禁渔横幅32条,张贴禁渔通告90张,发放禁渔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多份,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执法车12辆次,执法船2艘次,收缴电鱼设备4套,违法网具50多张。

  下一步,宜州区将继续加强禁渔期执法巡查工作,加大宜州区各主要河段的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捕捞行为。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hc/t18172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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