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28181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10-19 | ||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渔)罚〔2021〕29号 | ||||
| 文号: | 襄农(渔)罚〔2021〕29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法规科 |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渔)罚〔2021〕29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雷伟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违 法 事 实  | 2021年7月2日9时4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接樊城区太平店镇渔政巡护员来电,称樊城区太平店镇王台村10组附近人工小水沟里有人使用电瓶捕鱼。经本机关调查核实:你于2021年7月2日9时30分,在樊城区太平店镇王台村10组附近人工小水沟里使用一组电瓶捕捞水产品。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1. 没收禁用的捕捞工具; 2.罚款人民币玖仟元(¥9000.00)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0月19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